更正内容:1、本项目实施方案P142“12.1.2运营成本假设”的第4条“污泥处理费200元/吨(含70公里内污泥运输费),此处“污泥处理费”属表述错误,实为“污泥运输及处置费”。投标人负责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以及负责污泥处置场所收取的污泥处置费。具体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详见附件(更正内容已标注)。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均以“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为准,实施方案中“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指标值设定为6%”系报告编制错误;“附表10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中显示“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5.98%,系报告编制错误,实为“5.33%”。具体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详见附件(更正内容已标注)。3、本项目实施方案P140“(4)土地使用税”补充内容:如果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更改,则由政府方据实补偿项目公司每年实际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具体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详见附件(更正内容已标注)。4、开标及投标截止的时间顺延至2023年3月14日09时00分。除此之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变化。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县(区)珠江路1777号建树产业园三号楼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