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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天博体育手机网页版

作者:小编时间:2023-03-01 08:13 次浏览

信息摘要:

 天博体育手机网页版天博体育手机网页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3年2月2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

  天博体育手机网页版天博体育手机网页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3年2月2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回避表决:董事朱星河先生及胡恩雪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声学”)、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江西恒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智造”)现金流量充足,同意公司、恒大声学、恒大高科、恒大智造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为47,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2)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9,500万元(其中:项目贷5,000万元,经营周转用4,500万元);

  (3)公司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及质押借款,期限1年;

  (4)公司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万元(其中项目贷5,000万元,经营周转用10,000万元);

  (5)公司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6)恒大高科向江西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7)恒大声学向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8)公司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9)恒大声学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0)恒大智造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1)大声学向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2)恒大声学向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2年9月30日,恒大声学资产负债率为47.76%,恒大高科资产负债率为57.31%,恒大智造资产负债率为7.68%。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回避表决:董事朱星河先生及胡恩雪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 社会责任,提升和宣传公司的企业形象,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对外捐赠的相关要求,对原《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3年2月修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3年2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清算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发挥多业态协同办公的集团化优势,公司总部与事业部以及其他部分子公司集中统一办公。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业务战略布局,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意注销参股公司恒大车时代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车时代”),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清算注销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恒大车时代股东有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新投资”)及胡恩雪且其为恒大车时代董事,由于朱星河、胡恩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恒大高新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恒大车时代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朱星河、胡恩雪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先审阅该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设计、发布、代理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恒大车时代的财务情况(未经审计)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恒大车时代股东有恒大高新投资及胡恩雪且其为恒大车时代董事,由于朱星河、胡恩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恒大高新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恒大车时代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经查询,恒大车时代股权、资产等不存在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情况,不存在对外投资,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解散注销恒大车时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营范围:互联网行业应用软件开发、设计、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脑动画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公关软件服务;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工艺品、鞋帽、首饰、文具用品、化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以上四项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保险、期货除外);高温抗蚀耐磨涂料、特种陶瓷、耐磨衬里材料、浇注料、捣打料、高温胶泥、高温远红外涂抹料、金属热喷涂、节能材料、机电产品及配件开发、技术服务;防磨工程、保温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胡恩雪女士,身份证号码: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瑶先生,身份证号码:9******,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注销参股公司是公司为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业务战略布局做出的审慎决定。恒大车时代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清算注销恒大车时代事项不会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注销参股公司恒大车时代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其他安排。后续恒大车时代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并经恒大车时代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清算方案进行清偿。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方恒大车时代未发生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本次清算注销恒大车时代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和经营管理角度考虑做出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清算注销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对恒大车时代注销清算是依据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的,符合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声学”)、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江西恒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智造”)的现金流量充足,同意公司、恒大声学、恒大高科、恒大智造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为47,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2)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9,500万元(其中:项目贷5,000万元,经营周转用4,500万元);

  (3)公司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及质押借款,期限1年;

  (4)公司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万元(其中项目贷5,000万元,经营周转用10,000万元);

  (5)公司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6)恒大高科向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7)恒大声学向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8)公司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9)恒大声学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0)恒大智造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1)大声学向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2)恒大声学向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2年9月30日,恒大声学资产负债率为47.76%,恒大高科资产负债率为57.31%,恒大智造资产负债率为7.68%。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经营范围:噪音污染防治,建筑声学材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综合技术服务,工程施工,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音响灯光工程的设计、施工,机械非标产品、仪器仪表、微电子产品设计、加工、安装,环保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百货的批发、零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09月30日,恒大声学总资产11,175.69万元,所有者权益5,838.3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29.30万元,净利润-350.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恒大行政大楼第二层

  8、经营范围:工业设备特种防护及表面工程、硬面技术服务(凭资质证经营);金属焊接、金属热喷涂、工业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节能环保工程;防腐防磨保温工程;水性涂料制造;国内贸易;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减振降噪设备制造;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船舶改装;船舶修理;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海水淡化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09月30日,恒大高科总资产9,009.02万元,所有者权益3,845.6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30.54万元,净利润 -139.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恒大行政大楼

  8、经营范围: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五金产品零售,增材制造,3D打印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恒大智造总资产10.00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22年09月30日,恒大智造总资产2,069.88万元,所有者权益1910.86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39.88万元,净利润-89.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为公司2023年度拟授信及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抵押物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87.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满足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发挥多业态协同办公的集团化优势,公司总部与事业部以及其他部分子公司集中统一办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声学”)与南昌恒大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恒大新材料”)分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向恒大新材料租赁位于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的恒大行政大楼,总租赁面积8,478.62㎡,每月租金(含物业费)为38元/㎡,租期为12个月,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总金额386.63万元。

  2、恒大新材料股东为共青城志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志恒投资”)及胡恩雪女士,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也是志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恒大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朱星河、胡恩雪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先审阅该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恒大综合楼501室

  经营范围: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轻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和纳米材料及制品(国家政策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国内贸易,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恒大新材料股东为共青城志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志恒投资”)及胡恩雪女士,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也是志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恒大新材料成立于2000年1月13日,近年来恒大新材料经营状况较为稳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066.99万元,负债总额113.3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42.18万元,净利润192.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238.58万元,负债总额136.94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0.46万元,净利润148.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恒大新材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设立的孙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均未发现关联方有任何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恒大行政大楼为恒大新材料合法拥有的资产,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总建筑面积为10,584.30㎡。本次租赁的办公场所面积合计为8,478.62㎡,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该物业周边以其该物业其他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乙方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2: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乙方3: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上合称“乙方”)

  2、租金(含物业费):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8元/㎡;其中恒大高新每月租金为246,278.00元;恒大高科每月租金为36,171.82元;恒大声学每月租金为39,737.74元。

  4、水电费计算与缴纳:水费按供水部门托收的总费用减去其它租户水费差额部分收取。电费1.2元/度(含变损和线损),按实际用电量收取。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办公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方恒大新材料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6,303.34元(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办公需求。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办公需求。同时公司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朱星河先生、胡恩雪女士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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